拒收1位退役兵 最高可罚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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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39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昨日,郑州市政府、郑州警备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拒绝接收1名退役士兵将给予3万~8万元的经济处罚。据介绍,2004年冬季郑州市接收的退役兵包括: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年限未被选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士兵;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官(服现役满9年,未满10年的
作者:记者 杨艳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