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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1位退役兵 最高可罚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39 东方今报

  今报讯昨日,郑州市政府、郑州警备区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拒绝接收1名退役士兵将给予3万~8万元的经济处罚。据介绍,2004年冬季郑州市接收的退役兵包括: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为士官的义务兵;服现役满本期年限未被选为高一期的士官以及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的士兵;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调整精简单位服现役未满规定年限的编余士官(服现役满9年,未满10年的
士官除外)。按照规定,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按一定比例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对应该完成安置任务,但以种种原因拒绝接收而又不按规定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单位,由退伍安置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每拒绝接收1名退役士兵给予3万~8万元的经济处罚意见,报当地政府同意后执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要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或严重过失,合同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记者 杨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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