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车拖死女孩”后续 3月3日长春公审付中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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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0:39 江南晚报 | ||||||||
本报长春消息据巷报报道: 自2月3日,长春警方将拖死10岁女孩肖金萍的肇事司机付中涛抓获归案后,本着快查、快审、快判的原则,此案得到了快速审理。记者获悉,昨日,付中涛的辩护律师已调阅了他的案卷,3月3日9时,付中涛一案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
付中涛被提起公诉其大妹妹成控方第一证人2月18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付中涛提起公诉,付中涛女友王硕以窝藏罪也被提起公诉。案件将于3月3日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列出的12名证人中,事发时坐在林肯车上的付中涛大妹妹付丽娟被列为控方第一证人出庭作证。 检察机关经过调查认为,被告人付中涛于2005年2月1日13时许,驾驶黑R—32168号白色林肯车与其妹妹付丽娟回家,当车行驶到长春市兴业街长春开关厂附近时,被告人付中涛将正在行走的肖金萍(女,9岁)撞倒,致其挂在车底盘刹车管处,被告人付中涛明知肖金萍被撞倒并挂在车下仍不停车,驾车拖带肖金萍行驶,当群众举手示意其车下有人让其停车时,被告人付中涛仍加速行驶2300余米后,肖金萍掉在路上。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肖金萍因头部受到巨大钝性外力作用致开性颅骨骨折,肖金萍颅脑损伤死亡。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硕明知被告付中涛驾车撞人逃跑后,仍多次与被告人付中涛联系,给其人民币2000余元,并帮助其购买车票,助其逃跑,其行为涉嫌窝藏罪。 会见律师,付中涛“翻供”2月16日,付中涛的父亲正式委托吉林紫荆花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李云东为付中涛辩护。18日下午,在与辩护律师对话时,付中涛改变了原来的说法,不再承认自己肇事逃跑时知道车下有人。他的理由是他是第一次开这辆肇事的林肯车,且该车前后4个减震器都坏了,在撞人后,精神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根本不知道车下有人。 最初笔录表明,付承认知道车下有人一位知情者透露:2月5日,公安机关对付中涛进行了讯问,包括付本人在内及付的妹妹都承认,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知道车下有人。付中涛撞人后逃跑途中,还曾让其同在车内的妹妹看后面是否有人追踪。在讯问付中涛时,包括公安、交警部门在内的很多领导都旁听了这次讯问。所以,不存在对付进行故意诱导或刑讯逼供,付现在想推翻这个原始讯问记录,已经很难。 付中涛心路历程值得探讨关于付中涛将小女孩拖出2300米致其死亡一事,在引起人们愤慨的同时,也让人对付中涛当时的心态产生种种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付中涛归案后,与其打过交道的一些办案人员称,付中涛在肇事时,没有喝酒、没有受到任何外界刺激,他本身也没有任何犯罪前科。有人分析,他之所以疯狂逃跑,是怕借来的这辆来路不明的林肯车“出事”。 但也有人对此予以否认,认为付中涛之所以逃跑可能是“一念之差”,只是情急之下的一种本能的选择而已。 也有一种说法是,付中涛本人是个法盲,不知道他这样做的法律后果有多严重。付中涛的辩护律师认为,在事情发生后的短短时间内,付中涛的心路历程值得探讨。这决定他是否涉嫌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杀人。 记者从多方获悉,付中涛一案可能当庭宣判。 律师组团从细节考虑辩护昨日,作为辩护律师,李云东低调面对媒体。他说,律师事务所已有十余名律师组团准备为付中涛辩护,准备在细节上研究为付辩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