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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建设和谐社会的突破口 专家从三方面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1:34 新华网

  专家学者从调整重大利益关系、建立广泛社会共识、转变政府职能破题

  主题为“政府转型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改革形势分析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主办单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邀请20余位知名的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专家,就在我国建设什么样的和谐社会、怎样建设和谐社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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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专家认为,建设和谐社会是实践给我们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新目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所谓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社会。社会各阶层和睦相处,社会成员各尽所能,人民的聪明才智全面发挥,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得到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共处,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有专家进一步指出,人民市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最优途径。人民市场经济既能充分利用市场体系能够促进效率的优点,也充分考虑了人的全面发展,可以实现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与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机结合,走出一条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同富裕的道路。

  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当前仍然面临着问题和挑战,存在着很多不和谐的现象。与会专家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他们提出,从当前的条件和紧迫性来看,应该从调整重大利益关系、建立广泛社会共识、尽快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入手,为建设和谐社会这篇大文章破题开篇。

  关于调整重大利益关系,有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特别是重大的利益关系,已经构成了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危机的基础,因此对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利益关系作出必要调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应当针对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弱势群体逐步增多、利益关系的变化速度加快、社会各个方面对最基本的公共产品需求日益强烈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等事关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逐步缩小不同阶层、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关于建立社会共识,与会专家提出,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必须尽快形成社会认同感。这包括社会各阶层对政府及政府职能体系的认同、对政策和法律的认同、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认同。这是构建一个和谐社会的最坚实的基础。而建立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社会认同感,源于社会广泛存在的民主。只有坚持社会治理的法制化,进一步实现政治民主,真正实行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取得广泛的社会共识。必须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表达机制,扩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

  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专家指出,政府转型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必须把政府真正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使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市场机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应完善政府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的职能,完善分税制和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形成较为完整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努力克服体制性障碍,从体制的源头上解决行政性资源配置中的权力市场化问题,严格限制行政权力驾驭的领域,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有的专家认为,和谐社会是一个过程,因为“和谐”是没有上限的。但是和谐社会却有底限,如果社会的不和谐突破了这个底限,社会稳定将发生动摇。因此,理解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找到和谐社会的底限在什么地方,通过构建社会安全网等措施保证社会和谐的底限不被突破,进而在此基础上追求更和谐的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责任编辑:祝进)(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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