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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2000元起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17:05 巷报

  2月21日,吉林省地税局与国税局联合印发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税收扶持政策的通知》。“此项政策吸收了苏州精髓,只要是苏州有的吉林省全有。”一位政策制定参与者透露。

  税收新规主要参考苏州模式

  据了解,2月8日之前新规已基本完成,只需相关部门、领导审批。“民营企业在苏州能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在吉林省也完全能享受到,且在许多方面吉林省的政策要比苏州更优越。”吉林省地税局法规处副处长沈德生说。记者也注意到,被借鉴的“苏州市国税局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报道一共有38条税收优惠政策,而吉林省的这份新规刚好40条。

  起征点基本达到国家上限

  沈德生说:“以前按期纳税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的起征点被定在200元,而现在为2000元。同时,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工资扣除标准提高到1200元,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也提高到了1200元。”

  “此次提高起征点的力度绝对非同一般,所有税收起征点基本达到了国家上限,就是说已经不能再高了。”

  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农民创业

  新规规定:对农民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不征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只要经营项目属于原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范围,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农民从事农业机械化作业、排灌、植保、家畜和疾病防治项目以及相关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这是我省首次明确提出鼓励农民创业,比其他省份的规定都要明确、细致。”沈德生说。 (记者 齐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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