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千万元用于奖励“少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0:56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电(李美娟屈艳)江西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此要投上千万元用于奖励符合政策的3万余计生群众,即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生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满60周岁的农民群众,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金。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