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旅游局副局长“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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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18 济南时报 | ||||||||
新华社长春2月23日电(记者徐家军张颖)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庄发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边州有关部门免职,同时延边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延边州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庄发仁在担任副局长时,在将旅行社交给旅游局的抵押金按照国家规定返还旅行社之后,通过个人关系向旅行社借用30万元转借给时任延边州交
蔡豪文案件暴露后,庄发仁用自己筹得的资金将所借用款项补齐。延边州纪委、监察局对庄发仁违法违纪行为展开调查工作,在核实有关情况之后,提请有关部门免去庄发仁行政职务,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决定。目前,延边州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对蔡豪文的审讯工作,同时展开外围调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