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沪上完成司法第一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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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38 现代快报 | ||||||||
快报无锡电(特约记者赵正辉陈涛记者陆媛)昨天下午,无锡市中院委托上海拍卖行,将位于上海市四川北路商业黄金地段的“弘基假日广场”地块以11.4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为执行法院判决扫清了障碍。 1997年9月,“弘基假日广场”地块的使用权所有人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以其在上海市四川北路4街坊108号地块26788平方米的土
无锡农行遂诉至无锡中院,2004年8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房产公司向农行无锡分行还款1000万美元,利息79万余美元,并明确无锡农行对抵押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房产公司拒不履行,无锡农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却发现,房产公司账上没有资金,只能以拍卖土地使用权来偿还债务。但是,该地块因早期闲置超期,已被勒令招商开发使用。由于拍卖涉及各方利益,矛盾很大,执行工作遇到诸多阻力和困难。为此,无锡中院先后6次到上海,与多方协调,最后选定由上海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前评估机构确定起拍价为9.83亿元。经过80多回合的竞争,最终以114亿元成交。这是国内司法执行标的最大的拍卖,也是上海拍卖史上最大的一宗拍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