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家长人民币上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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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39 现代快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22日,记者接到一位家长王女士的投诉称,她的孩子在广东番禺大石某学校读书。新学期即将开始,学校因此向学生收取本学期的早餐费200多元。22日一早,她就把钱交给女儿,让其带到学校交费。不料,女儿放学后把这200多元又带回来了。原来,老师要求:所有交到学校的钱上,一定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 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此事找到女儿的老师进行询问。原来由于学生交款数额
据一老师介绍,学校怕在学生交费时收到假币,因此要求每个老师在收钱时都严格把关,于是想到了此方法。专家称,在人民币上签字是违法行为,对学校及老师这种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对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