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属非法营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2: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六安电2月22日晚10时许,霍邱开往浙江嘉善的金龙大客车在刚刚驶过省界进入312国道南京浦口境内时,突然起火,造成17人死亡,5人轻伤。据事后赶到现场的霍邱县潘集镇党委书记蒋大友介绍,死者多为我省霍邱、寿县的民工。 事发后,六安市委常委霍邱县委书记田淮武、县长权俊良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有关人士也赶到现场,处理善后事宜。昨晚,记者与在南京的霍邱县
据介绍,事故发生车辆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客运公司所属47座金龙旅行车,牌号为浙FA3855,车上共有51人,其中驾乘人员4人,乘客47人。 据霍邱县交通局副局长曾祥国介绍,这台车用的是浙江线路牌,车主是霍邱县潘集镇的徐礼。他从2002年上半年就开始跑车,去年10月份才换的金龙大客。客车一般停靠在潘集镇的街上,附近孟集镇、花园镇的居民常乘坐这班车,该车途经我省寿县、淮南等地。他说,严格地讲这台车的营运是不合法的,霍邱县交通部门从来没有给它备过案,车辆的安全教育和综合技能检测都不在霍邱进行。交通执法部门曾对这台车进行过几次处罚。 (本报记者 石放 鲁皖)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