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迷信 “旺旺”广告停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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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省工商局表示:全省立即停播该广告,并进行严肃查处 日前,“旺旺”集团电视广告片《唐先生篇(年节)》以及“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的广告语,因涉嫌迷信违反《广告法》之事,已在江苏省紧急停播。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四川方面对此非常重视,省工商局将调查我省辖下的各电视台等媒体是否播出该广告,一旦发现将立即叫停,并依法进行严肃查处。但旺旺上海总部则称该广
据了解,“旺旺”集团之所以在新年有如此“大不旺”,是因该集团在新年之际推出的“贺岁”电视广告片《唐先生篇(年节)》,以及“过年了不吃旺旺,新的一年不会旺哦!”的广告语。电视广告片称唐先生往年收到别人的“旺旺”礼包时,万事顺利,而最近两年没收到结果诸事不顺。 省工商局广告处的李伟处长表示,“旺旺”的广告语的确涉嫌传播迷信,危害公众意识,与《广告法》的第7条内容背道而驰,因此必须叫停并给予严厉的查处。 据江苏媒体报道,“旺旺”集团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他们在制作该广告时出于一种调侃的幽默,而无恶意,对消费者造成的心理压力是其没有预料到的。目前,该集团正在着手撤销该广告,并以此为警戒严把“广告关”。 “观众意见回馈到公司后,我们公司就主动停播了这则广告。而不是像有关报道所说的那样工商对我们进行了调查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工商部门就这一事件进行过调查。”昨日,旺旺上海总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旺旺集团成都分公司一值班人员昨日答复记者说,对外发布广告的权限在上海总部,分公司没有这一权限,对于这一涉嫌迷信广告的相关情况,分公司对此毫不知情。 记者张镜见习记者石莉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