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超面积修建 豪华坟墓喊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4: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敏)昨日本报报道了渝北区有人花巨资在耕地上修建豪华坟墓一事后,引起渝北区民政局、龙兴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小组前往调查。昨日,该局徐德容局长在接受采访时称,该墓修建严重违反《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昨日下午6时,调查小组已经将调查结果上报。 昨日上午,渝北区龙兴镇镇长李义奎称,豪华建墓“这件事上,镇政府确实有失察之
渝北区民政局局长徐德容介绍,经调查,该墓的修建违反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目前墓地已停工,渝北区民政局正在将调查结果上报。 据悉,根据该《条例》,土葬区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平方米,应深挖平埋,不得留坟头,也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徐称:“现在调查小组正在调查被葬者是否是当地户口,如果真是买地修墓,那此事更是严重违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