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应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共383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5: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向朝阳实习生薛梅)根据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应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共383项,并按实施主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服务中心集中受理。为此,省政府强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除法律、行政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发布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为依据的行政许可和省政府决定对应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
据了解,对应保留的项目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等40多个省级部门。((各部门具体保留审批项目详见视听点播)视听点播四川公布383项保留行政审批项目01省发展改革委02省经委03 省民委04 省人口计生委05 省教育厅06 省科技厅07 省公安厅08 省民政厅09 省司法厅10省财政厅11省人事厅12 省劳动保障厅13 省国土资源厅14 省建设厅15 省水利厅16 省商务厅17 省林业厅18 省文化厅19省卫生厅20省地税局21 省环保局22 省广电局23 省体育局44 省工商局24 省新闻出版局25 省质监局26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7 省旅游局28省宗教局29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0 省粮食局31 省物价局32 省保密局33 省档案局34省农机局35 省畜牧食品局36 省气象局37省邮政局38 省中医局39 省安监局40 省国防科工办41 省外事办42 省台办43省残联本报记者 向朝阳实习生 薛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