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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取消太平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6:15 时代商报

  【本报讯 】(时代商报驻盘锦记者王大全)从3月1日起,盘锦市各医院将取消太平间,违反规定者将受严惩。

  据了解,盘锦市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内各医院将取消太平间,亡故人员遗体必须送往市殡仪服务中心统一存放,禁止在医院或居民家中停放遗体。与此同时,建成区内禁止搭灵棚、设灵堂、摆放花圈、奏放哀乐、鸣放鞭炮、抛撒纸钱、焚烧冥币等祭祀活动,有关殡仪活
动可在市殡仪服务中心举行。如有违反规定者,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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