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广告南京遭遇举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6:37 北京青年报 | ||||||||
不吃“旺旺”一年不旺? 因涉嫌传播迷信内容——— 本报讯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各大电视台几乎同时滚动播出了一则“旺旺”产品的广告。在这则名为《唐先生篇》的“旺旺”广告中,唐先生一家因近两年没收到陈先生送的“旺旺”大礼包,个人事业和家庭生活质量直线下滑,倒霉透顶。为改变现状,唐先生的儿子在今年春节用省下的零用钱买来“旺旺”大礼包送给父亲,唐先生顿时泪流满面,跪倒在大礼
有观众表示,天天看这则广告,日子久了,心里就不舒坦了,尤其是有孩子感觉异样:今年我们家还没收到“旺旺”大礼包,会不会因此重蹈唐先生的覆辙啊?接受采访的家长说,看了这样的广告,不光是孩子,全家人都有了心理负担。 近日,这则一直“警告”人们如果不吃“旺旺”就会让你一年不旺的“旺旺”产品电视广告片,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7条,传播迷信内容,被观众向江苏省工商局举报。 昨天,江苏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处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因有人举报说:‘旺旺’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第7条‘传播迷信内容’,我们正在与‘旺旺’广告的制作发布单位接触,但还没有叫停该广告。因为首先我们要对其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还有一个管辖权问题,我们只能查处本省内的违法广告,如果不属我们管辖范围,我们无法紧急叫停。所以是否立案调查,是否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还要视调查情况而定。” 作者:李湘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