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学校不退乱收费罚款5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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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39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吴从斌)昨日起,全市物价检查部门开始对全市教育乱收费进行检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宣称,如果被清查到的乱收费学校不退还学生,将被处以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 市物价局昨日发布《关于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收费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从昨日起到3月11日,市物价部门将对全市中小学收费进行检查。
由于重庆市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和服务性收费办法出台不久,收费执行单位对社会和学生宣传不力,新学期开学后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反映较多,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也有上升趋势。从19日报名的前几天看,乱收费的投诉电话就多达200余个。 主要检查内容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捆绑收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以及收费不开票等。 此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并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是否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也在检查之列。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人称,此次检查中,一旦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物价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责令其限期将不义之财清退,如果逾期还没有清退的将全额没收,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