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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实施"校卫警官"制度 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45 新桂网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黄妙英)为确保学校及学生的安全,桂林市公安局公安巡逻防爆警察支队110警务大队近日在桂林市第一中学设立了“110未成年人保护执勤点”。

  据了解,桂林市公安局今后还将推广实施对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实行“校卫警官”制度,由派出所指定民警与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联系,担任学校的“校卫警官”。除了定期在学校内作普法宣传外,“校卫警官”还经常走访学校,及时发现和排除校园
周边的安全隐患。派出所在学生上学时安排交警或协警员提前半小时上岗,确保校门口行车顺畅和交通安全。在学校放学及晚自习等重点时段,派出110警车加强校园周边巡逻,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营造校园周边安静祥和的学习环境,打击违法犯罪,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稳定。

  作者:黄妙英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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