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学生以死抗争的制度该摒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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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7:56 新桂网 | ||||||||
据报道,黑龙江绥阳林业中学有一项“高三留级制度”,规定高三学生月考的最后几名要被劝留级或离开学校,不允许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想参加应届高考的女生迟明在这项制度的巨大压力下选择了卧轨自杀,幸亏火车司机及时刹车才保住了她的性命,但其左腿不得不被截肢。据说,班里还有4名像她这种情况的女同学为抗争此项制度曾预谋跳楼。 正如不少学校的校长所说的:“我们面前的‘宪法’是高考而不是‘教育法’,高考
糟糕的制度能害人会吃人,迟明事件并非孤例。笔者以为,不光是绥阳林业中学要反思,绥阳林业地区教育局要反思,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都应举一反三,并采取铁腕手段,坚决地尽快地毫不动摇地取缔重点高中,严禁并查处以高考录取率作为评价和考核学校质量、教师水平能力及使用、奖罚依据的一套做法。舍此,则高考“宪法”代替“教育法”的现象不可避免,应试教育取代素质教育的现象不可避免,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不可避免,糟糕的制度吃人的现象也不可避免!(百愚) 作者:百愚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