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出台集约用地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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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8:06 扬子晚报 | ||||||||
苏州电 吴江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投资强度要在250万元/亩(外资30万美元/亩)以上。对于总投资额小于500万元、设备投资额小于300万元的工业项目,将不再单独供地,其所需生产经营场所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予以解决。 《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土地集约的总要求,切实搞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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