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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8:14 东方网-劳动报

  废止交巡警统一执法

  本报讯根据市公安局最新的统计显示,本市的刑事案件发生率增幅明显,同时本市登记上牌机动车已超过200万辆,非机动车突破1000万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比较突出。在昨天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废止《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察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的议案被提交审议。

  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介绍,该议案是为适应新形势,对交巡警执法体制的深化、改革,主旨是做强巡逻工作,做专交通管理。

  据悉,虽然本市社会治安总体态势平稳,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刑事案件尤其是街面犯罪数量增幅明显。本市刑事案件中盗窃案占80%;街面侵财案件发生率也有所上升,其中扒窃案上升8.1%,两抢案上升10.8%。“加强街面治安的巡查力度迫在眉睫。”程九龙告诉记者,“废止原来统一执法的体制,是为了有针对性地打击街面犯罪,加强巡警在辖区以及社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和治安防控。”

  同时,本市中心城区拥堵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增加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客观上需要一支专门队伍维护交通秩序,实现道路交通管理专业化。

  对于交巡警“分离”执法后,是否会产生警力不足的情况,程九龙表示,三年内上海的警力将提高到万分之三十,目前主要致力提高管理,提倡警察队伍的奉献精神。据了解,香港警力达到万分之五十五,西方发达国家的警力也基本都在万分之五十以上。

  该议案将在今天表决。记者黄雨清

  机动车事故赔偿规定

  本报讯在机动车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对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部分,机动车驾驶员能否不必“自掏腰包”支付5%或10%的赔偿金额?对于《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中,这一普遍受到市民驾驶员关注的问题,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帮助驾驶员支付赔偿费用。

  发生事故抢担责任?

  生活中当发生交通事故,明明机动车没有过错,但是因为保险公司“无过错不赔”的内部规定,会出现一种“反常”现象:有的驾驶员要求“分”点责任给自己,以让保险公司“买单”。

  虽然按照草案规定,即使机动车无过错,保险公司也要先行从第三者强制保险4万元额度中支付赔偿金额,但超出4万元部分谁来支付?委员和旁听公民提出,司机是否一定能承担得起这样的赔偿?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认为可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市民司机自愿交付一定费用参与“互助会”,用于支付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部分。建议市政府细化可操作方案。

  在外地出险,按哪里的规定赔偿?

  市人大专家表示,由于目前全国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一致,如何做到上海和外地的衔接,成了市民关注的另一问题。草案表决通过实施后,将实行“哪里发生事故,按哪里的规定处理”的办法,如外地牌照在沪出险,就按上海规定实行赔付。

  记者黄雨清(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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