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豪文可能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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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0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2月22日从吉林省延边州检察院获悉,蔡豪文700余万赌资大多是以现金方式带出境的。有知情法律人士分析,蔡豪文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很大。 近日,延边州旅游局副局长庄发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边州有关部门免职。据介绍,庄发仁在担任副局长时,通过个人关系向旅行社借30万元转借给时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的蔡豪文。 (李嘉雪 徐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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