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旅游局一副局长 卷入蔡豪文案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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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03 黑龙江日报 |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庄发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边州有关部门免职,同时延边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延边州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庄发仁在担任副局长时,在将旅行社交给旅游局的抵押金按照国家规定返还旅行社之后,通过个人关系向旅行社借用30万元转借给时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的蔡豪文。蔡豪文用此资金到境外赌场进行赌博活动。(新华社长春2月2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