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健全防腐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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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0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陆一波通讯员高远)今年,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立案、裁判、执行整个过程的科学管理。这是昨天市高院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出的信息。 预防腐败,贵在机制保障。上海法院为法官“树规立矩”,制定了一系列职务行为规范:不准利用职权干预、插手案件审判、执行及委托拍卖、审计等活动;不准接受当事人及
今年上海法院将从四个方面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形成“不愿为”的自律防范机制;形成“不能为”的保障机制;形成“不敢为”的制约机制;将制定有关源头治理腐败的实施意见、违反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纪律处理规定等。 市高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