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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行医疗信息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53 大华网-汕头日报

  新华社南昌2月23日电(记者李美娟)为了给群众创造更好的医疗环境,让患者及家属对自己和别人的医疗消费“心里有底”,江西省将从今年开始逐步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据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介绍,从今年起,江西省市级以上卫生行政单位将加大对二级以上医疗单位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等情况的抽查力度,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
括每次门诊的人均费用、出院患者人均费用、平均住院日等。公示制度将首先在省直医院进行试点,并逐步加大公示范围和公示力度。

  据了解,江西还从去年开始,开展了“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以为群众创造好的医疗环境,经过近一年的评估、筛选,目前,这个省已有57家医疗机构被评为首批“群众满意医院”。江西省要求,凡没有获得“群众满意医院”称号的县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必须在今年内全面启动或继续开展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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