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庭审理光天化日下持枪杀人的9名凶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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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9:58 法制日报 | ||||||||
本报温州2月23日电光天化日之下,结伙捣砸他人住宅,并在街头持枪杀人,这起给当地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件今天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宗有、冯聪等9人犯有故意伤害罪。起诉书上说,2004年1月6日上午,郑宗有、冯聪等人一起预谋报复伤害被害人王仁平,当天中午,郑宗有、冯聪等人乘坐两辆桑塔纳轿车和一辆面包车携带枪支、刀具来到王仁平家捣砸,并追砍王
王仁平随后也持刀追赶出来,坐在面包车里的郑宗有见状举起手中的猎枪朝王仁平胸部开了一枪,致使王仁平死亡。 据了解,这起恶性案件仅仅是因双方在生意上产生的一些纠纷而引发的。 9名来自杭州等地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有一百多名市民和媒体的记者旁听了此案。 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刘畅崔立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