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缺位环保无法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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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02 海峡都市报 | ||||||||
据了解,近年来福州市民对“光污染”的投诉,每年都有几十起,由于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环保局目前甚至无法受理“光污染”的投诉。 福州市环保监察大队的张副大队长告诉记者,这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出台,所以环保部门没有可以参照的“尺度”,没有办法受理此类投诉,建议市民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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