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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出交通事故赔偿新规 车祸受伤者有望获赔9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07 重庆商报

  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昨日提交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继续审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钰就《规定(草案)》进行了阐述和解释。

  据介绍,规定草案首先强调对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以往,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
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考虑到法律应优先照顾弱者,向弱者进行适当的倾斜,此次草案分别将赔偿比例提高到了80%、60%、40%。

  黄钰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赔偿与原来相比,提高了一倍,死亡补偿费赔偿最高年限由10年调整为现在的20年,赔偿标准从最低生活水平费变为人均可支配收入;药费赔偿取消了只限在公费医疗药品范围的限制;新增了康复费、整容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依据这一标准,上海一城市居民如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将有望得到90万元左右赔偿。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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