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恶徒终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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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25 每日新报 | ||||||||
刑满释放后接连作下大案张敬 新报讯【记者张敬】被告人张某刑满释放后又实施杀人、抢劫、盗窃等恶性案件,日前,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了原审法院判处张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被告人张某在被告人李某家与被害人任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张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任某捅死。后被告人李某、马某帮助掩埋被害人任某的尸体,被告人张某某作假证隐瞒了张某的犯罪行为。 此外,被告人张某、李某、马某、王某等还分别结伙盗窃绵羊三起,共计13只,价值人民币3710元,并将所窃绵羊变卖所获赃款瓜分挥霍。其中,在盗窃王某家的绵羊时,被王某发现,为逃离现场,被告人张某持刀行凶,致王某重伤。被告人李某虽未参与盗窃王某家绵羊,但在明知是盗窃赃物的情况下,将绵羊放在自家羊圈中藏匿。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杀人并与被告人李某、马某、王某分别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张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持刀行凶致人重伤。被告人李某、马某帮助被告人张某掩埋尸体,被告人李某窝藏赃物,被告人张某某向公安机关出具假证明,包庇重大犯罪分子。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犯包庇罪、盗窃罪、窝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马某犯包庇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宣判后,张某以被害人任某、王某均不是其致害为由提出上诉,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刑改造,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竟持刀杀人致人死亡;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在盗窃过程中,持刀行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另查,张某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上诉人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对任某只有伤害的故意,杀人故意不明显。经查法院认为,上诉人张某在与被害人任某的争执中,手持尖刀朝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左胸部猛捅,张某意在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杀人的故意,因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市高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