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无道“的哥”给抢劫犯当“专职”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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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28 生活报 | ||||||||
呼和浩特市一“的哥”先后3次为抢劫长途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车辆,并收取租车费,在最后一次拉“客人”作案时被警方抓获。 2004年12月21日3时许,呼和浩特市“110”接到长途汽车司机王某的报警电话:“我拉煤途经呼市金川大桥北面时被一辆车牌号为蒙AY1149的出租车拦住,下来3个后生,用电警棍打我,抢走380元。”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返回案发地点打
据李某交代,2004年岁末,他在某舞厅认识了李杰、瑞瑞等3人,经商量,他们决定抢劫长途运煤车,以充实日渐拮据的口袋。为了作案方便,他们联系了常在舞厅门口拉客的出租车司机薛某,双方商定,李某每晚租车3到4个小时,付给薛某某150元到200元。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