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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将交警和巡警分为两个部门各自履行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36 东方早报

  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上午举行。记者在会上获悉,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废止<关于本市试行交通警察和巡逻警察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决定>的议案》,并将在今日的会议上付诸表决。若通过,则上海交警和巡警自1999年起在道路上统一执法的管理体制将会终止,交通警察和巡逻警察将分别履行各自的职责。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程九龙昨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随着国家法制环境和上海道路交
通状况、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交巡警统一执法的体制与目前本市的管理需要、执法形势已不相适应。去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主体,并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现行的交巡警统一执法,即同时以交警和巡警的名义进行道路交通执法的体制,从执法主体的角度看已不适应国家法律的要求。

  程九龙还介绍,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论证。已经做好了理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机制、深化交巡警体制改革的准备,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完善工作,将把全市的交巡警分为交警、巡警两个部门,明晰各自的职责,分别管理和使用;同时。加强街面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早报记者 柏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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