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区今日起禁燃放鞭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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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0:3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新华社哈尔滨2月23日专电(记者范迎春)劈啪的爆竹声伴着冰城人度过了一个喜庆的春节之后,23日被准许“最后一响”。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24日起市区限制区域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销售、私存、燃放者最高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 按照哈尔滨市公安部门的规定,春节期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哈尔滨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中明令,除了规定的时间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私自销售、存储黑火药1000克、烟火3000克者,追究刑事责任;燃放烟花的个人将被罚款500元;对于违令继续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予以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者将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