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050人员再就业可享受到保险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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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1:59 乌鲁木齐晚报 | ||||||||
“4050”(是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这一群体的简称)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得到自治区的专项补贴。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050”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办法》。
凡是月平均收入达到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从事服装织补、便民理发等工作的灵活就业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享受自治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补贴。:(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刘瑛 (来源:新疆经济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