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一官员涉蔡案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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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3:1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庄发仁因卷入蔡豪文案件,近日被延边州有关部门免职,同时延边州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延边州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庄发仁在担任副局长时,在将旅行社交给旅游局的抵押金按照国家规定返还旅行社之后,通过个人关系向旅行社借用30万元转借给时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的蔡豪文。蔡豪文用此资金到境外赌场进行赌博活动。蔡豪文案件暴露后,庄发仁用自己筹得的资金将所借用款项补齐。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