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规定体育课不准随意挤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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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13:52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2月24日电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青海省教育厅获悉,青海省现已对新学期小学体育和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的周课时做出了新的规定,规定要求确保开足体育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 根据规定,青海省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体育与健康)课必须占总课时10%到11%的比例,1到2年级体育课相当于每周4课时,3到6年级体育课和7到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相当于每周3
此外,各地教育部门还要加强体育课程改革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新课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督促学校做好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的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努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课程体系,全面提升青海省体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