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借豪墓“招商引资” 民政局责令限期平坟还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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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2:20 北京娱乐信报 | ||||||||||
豪墓占地400平方米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一名村支部书记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准许一名外地朋友修建豪华墓地,以此招商让其修建、维护村里的部分乡村道路。 昨日,渝北区民政局组织人员前往龙兴镇实地调查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豪墓严重违反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墓主限期平坟还耕。 据介绍,豪墓是渝北区富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区人大代表明开富为其亡母周氏修建的。 豪华墓位于龙兴镇大岭村四社,坐落在一个山坡上,四面环山,周边多是村民的承包地。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墓地占地大约400平方米。工匠们介绍说,这样的豪华墓造价起码在10万元以上。 大岭村是个贫困的小山村,村支书林某告诉记者,目前全村一共就只有20多家人,年轻人都出去了。人均年收入不过几百元钱,村民都盼着有人来投资,但因为路太烂,没人愿意来。据村支书介绍,就是因为修这个墓,明老板出资3万元替村里修了一条路,而且每年都会出钱维护。 为建墓地迁移户口 在谈到手续时,一位村民告诉记者,首先是明家把户口办到该村,户口办妥了,召开村民大会协调土地。从十几户村民那里为明某协调了2亩地,其中8分地分给了周氏。村支书拿出了“凭据”——大岭村村民会议记录。记录上明确写着:明开富为报答大岭村村民的接纳,自愿为该村投资公益事业,出资人民币3万元,修好本村一段公路,今后每年支付2000元人民币,用于维护该公路。记录页脚为明开富的签字。记者注意到,在记录上,村支书的身份变成了死者周氏的表侄。 综合《重庆时报》《重庆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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