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拟选派7245名国家公费出国留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2:34 东南早报 | ||||||||
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 早报讯(记者康云)昨日,省人事厅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及申请工作的通知,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
其中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 选派类别 包括研究生、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以及博士后研究,具体选派类别、资助期限及资助方式等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确定。详细情况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选派学科 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同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并支持其它学科领域的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暂不受理无业人员、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此外,根据要求申请者还必须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 申请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省人事厅引进海外智力办公室(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留学基金委统一组织评审和录用。 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10日。 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直接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