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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小区里装探头 吓得邻居不敢开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2:51 都市快报

  一只安装在小区公共空间、可360度旋转的摄像监控探头,让义乌市江东朝晖新村不少居民浑身不自在。

  居民称,这个安装在4幢2楼墙角上的探头,视角广,可“扫到”前后4幢楼房,侵入了这些家庭的隐秘空间。“装的人是不是有偷窥癖啊?”一位住户说。

  楼女士意见最大了,因为她的房间与探头正好处于同一个水平线。“自从这个探头装起来后,我和丈夫吓得一天24小时不敢开主卧窗户,也不敢拉开窗帘。”

  居民们反映,这个探头是今年1月才装的,主人是4幢1单元某住户。

  目的是保护私家车

  “我装这个探头主要是为了保护我的两辆车!”安装探头的住户说,她家有一辆红旗轿车和一辆厢式货车。从去年底开始,这两辆晚上停在小区过道上的车,前后4次被别人恶意戳破轮胎、刮花玻璃及车漆,修理费花了3万多元。为此,她到江东派出所报了4次案。

  派出所民警最后建议在墙角装探头,把案发经过拍下来以便破案。

  作案者很快被抓住。此人因生意纠纷而报复、破坏车辆。

  探头已完成使命,不过主人并不想拆。“探头放在那儿以后还有用的,我的车这样才安全些。”她说。

  她还说,小区内也有一些居民支持不拆探头,有车族晚上有意将车停在探头附近。

  对小区内一些居民的反对意见,她觉得挺冤。她表示,探头已固定,不会旋转,对面住户的主卧也拍不到的。

  是拆是留?

  但楼女士还是不放心。“我怎么知道会不会拍到我家?反正我心里一直有个阴影,每天都很担心。”

  于是,楼女士去找居委会反映求助。居委会说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管,以前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建议楼女士去找公安部门。

  楼女士先后向义乌警方多个部门咨询,由于这样的事以前很少遇到,警方建议楼女士还是去找居委会。

  此事到底应归谁管呢?经过记者的多方咨询,义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最后称,如果这个摄像探头确实是干扰了他人生活,那么当事人就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义乌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当地派出所都可根据《条例》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浙江大平律师事务所傅正勇律师认为,居民在自己私人空间安装摄像监控器材,法律并不禁止。但在公共空间安装私人的监控器显然是不妥的,如果监控设施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或隐秘空间,应当拆除。

  探头最终是留还是拆?都市快报将继续关注。

  (都市快报驻义乌记者陈国亮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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