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法干部“走出去”培训趋向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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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7:48 扬子晚报 | ||||||||
我省政法干部“走出去”培训在制度化上迈向纵深:根据省委政法委与德国北威州司法部近日签署的《江苏省—北威州司法人员培训长期合作意向书》,从2005年开始,我省与德国北威州达成司法人员互访式交流培训合作项目,其中包括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这是记者24日从江苏省第二期政法干部赴德培训班汇报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到会并讲话。
江苏省与德国北威州是友好省州,应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司法部的邀请,2003年我省政法系统在北威州成功地举办了首期培训班,去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第二期江苏省政法干部培训班25名学员赴德国进行了21天的培训。 记者了解到,建立正式的互访培训合作制度后,双方的司法培训更为深入。该培训制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短期培训,双方互派人员通过参观、考察、派员授课等方式对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我方学员将到德方有关部门对口学习、实习。二是中长期培训,双方互派学员带有关课题,到对口单位实习,深入学习考察司法实务,培训结束后,对方出具培训证明。《意向书》还对双方合作的重点内容、双方责任作出了规定。 孙安华在会上讲了话,他说,组织全省政法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培训,是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决策,对于提高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进一步拓宽眼界、开阔胸襟、开拓思路,促进江苏法律人才高地的形成,推进我省政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也为进一步做好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利契机。孙安华希望学员们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提高自身素质,服务“两个率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到的知识特别是先进的司法理念转化为素质和能力,应用于政法工作实践,在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进程中有所作为,多做贡献。(沈峥嵘)(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