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者可当全国劳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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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27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尤宏韬)今后,在我省各市打工的进城务工人员将有机会成为全国劳模。 昨日,我省启动了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到推荐评选范围之内。
这意味着在今年五一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来自我省的优秀“打工仔”们将可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到社会对其劳动的尊重。 我省首批全国劳模“打工仔”有4人 据了解,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总计141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名额为4人。推荐人选将由其工作所在市征求户籍所在地意见后进行推荐。 据统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人员已接近1亿人,我省进城务工人员也达到了近百万人,尽管我国《宪法》将“国家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确定为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但是长期以来,因为户口限制,不具备城市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的这项政治权利往往被虚置,很难参与到评选的范围之内。 私营业主也纳入劳模评选范围 同样令人关注的是,此次评选也首次将私营企业主纳入到了评选范围之内。 据了解,在过去很长时间里,一些私营企业主只能以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的身份参评,这样的观念和做法实际上已经背离了“劳动模范”概念的实质意义。 据了解,对于私营业主的人选,我省将主要从中央统战部、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2004年在全国非公经济人士中表彰的100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其他省部级劳模、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中评选产生。 需要指出的是,对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