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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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41 东方早报 | ||||||||
早报浙江专稿 借用警车撞死两名孩童的浙南丽水市庆元县政府小车班司机王峰元(早报2月23日A13版曾作报道),已被初步认定对事故负全责。昨天,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行具体调查,严肃查处相关人员。
2月15日晚上8点左右,丽水市庆元县一对未满10岁的姐弟在马路旁玩耍时,被一辆一路鸣着警笛逆向行驶冲出车道的警车当场撞死。事后查明,肇事司机名叫王峰元,30岁,曾是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职工,一年前被借调至庆元县担任县委书记的专职司机。事发当天,王峰元用县政府小车班的车子将书记送到庆元后,因急着赶回丽水处理家事,便向庆元交警大队借了一辆警车,不料途中闯下大祸。目前王峰元已被警方监视居住。 据悉,当地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浙江省公安厅负责人明确表示,如查明确属庆元县公安局内部私自出借警车,警方将按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戴虹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