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摘登:确认职工在国企中的主体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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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其实就是确定资本、管理和劳动在企业中的位置,通过协调机制充分调动投资者、经营者以及劳动者三方的生产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核心创造能力。能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国企改革的成败又关乎整个国家改革的成败。从这个角度上说,建立职工主体地位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理论上确认职工的人力资本产权地位。从理论上明确人力是一种资本。资本、劳动
2.法律上确保职工的主体地位。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根本上解决企业职工的主体地位问题,除了理论阐述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法律加以保证。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套。 3.从制度上规范企业行为。国家有权力也有义务从制度上约束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为了确保真正实现企业职工的主体地位,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以规范企业行为。另外,还要加大对职工主体地位的宣传力度。杨警湘陈增智(摘自《河北工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