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卡有效期应延长退出服务不得设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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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3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冯晓芳)针对公众关心的电信卡余额问题,信息产业部要求在电信卡有效期内,应采取余额转存、赠送话费、充值延期、允许最后一计费单元通话等措施,为用户提供方便。 妥善处理电信卡余额是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重要内容。信息产业部强调,电信卡有效期过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各电信企业应
加大查处设置短信消费陷阱行为是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重要内容。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通畅的服务退出渠道,并广泛进行宣传。用户申请暂停或终止某项特定的服务时,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办理,无正当理由,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退出门槛。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