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5天5次抢的哥,这个狂徒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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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4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家住吉林市龙潭区的李某,从2004年10月15日起,不足半个月的时间5次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抢得赃款400余元,并将一人刺成重伤。近日,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38岁,无正当工作。2004年10月15日18时许,李某在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僻静处时,持刀抢得人民币49元。10月17日18时许,李某在龙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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