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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5天5次抢的哥,这个狂徒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0:04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家住吉林市龙潭区的李某,从2004年10月15日起,不足半个月的时间5次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抢得赃款400余元,并将一人刺成重伤。近日,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某,38岁,无正当工作。2004年10月15日18时许,李某在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僻静处时,持刀抢得人民币49元。10月17日18时许,李某在龙潭区
徐州路乘坐刘某驾驶的出租车,持刀抢走人民币200元。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李某在龙潭区乘坐一辆出租车,当车行至一个小区时,持刀抢走180元人民币。10月27日,李某用相同手段抢走出租车司机张某人民币30元。10月28日晚23时许,李某乘坐被害人孙某的出租车,当李某用同样手段欲施抢劫时,孙某强烈反抗并大声呼救,李某朝孙某颈部等部位连刺数刀,致使孙某重伤。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破门而入的钢圈本报记者黄维 摄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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