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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改刑法 破坏军事设施最高可处以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11: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张朔) 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今天上午再次提请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拟作三处修改。经过今后几天的审议后,草案有望交付表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向到会的一百五十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关于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乔晓阳说,法律委员会认为,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严重违法行为,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是必要的;同时,就草案对刑法作出的五条补充修改提出以下意见:

  ——草案中关于破产欺诈犯罪和利用残疾人或者儿童乞讨牟利犯罪的两条规定,需要与企业破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相衔接。鉴于常委会对这两部法律草案还在审议,法律委员会建议上述两条规定作为另一刑法修正案同这两部法律出台时间相衔接;

  ——草案中三条关于信用卡犯罪和破坏军事设施犯罪的规定,有关部门提出,为适应惩治犯罪的需要,建议尽快出台。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个意见,认为这三条内容基本可行,建议可以作为刑法修正案(五)的内容先由常委会审议通过。

  记者获悉,该法律草案建议,使用伪造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草案还建议,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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