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稽查暂扣下月启用新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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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1:3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3月1日起,我省交通系统启用《福建省交通稽查暂扣(指定停放)凭证》,统一全省公路路政、公路稽征、道路运输管理强制措施执法文书,规范交通执法行为。
据悉,该凭证适用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车辆的暂扣;各级公路稽征机构对无有效公路规费凭证且无收讫标志车辆的暂扣;各级公路路政机构对侵占、损坏公路路产及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造物所使用工具的暂扣,对损坏公路路产拒不接受处理而逃逸车辆的暂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