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罚司机状告交通队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1:41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来源:

  认为交通标线不清晰 违章后处罚过重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赵志刚)认为标线模糊且对交通影响不大,毕先生觉得被交警罚款200元有些冤,于是告到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前天,东城法院驳回毕先生的请求。

  去年10月19日,毕先生驾车行驶到中粮广场与恒基中心夹道处掉头,被执勤民警拦下,开具了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但毕先生认为,该路口标线模糊、未设置禁止掉头标志,且当时行人和车辆稀少,没有造成交通障碍。按照有关规定,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应当口头警告后放行。交通队的处罚过重,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东单交通队当庭辩称,毕先生在人行横道掉头的行为客观存在,民警听取毕先生申辩后,未采纳其意见,当场开具了处罚决定书,毕先生也签了字。三天后,毕先生向东城交通支队提出行政复议。12月8日,东城交通支队作出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因此,处罚决定应当维持。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决,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人行横道等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根据民警的执法工作记录等证据,能认定毕先生存在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警的处罚未超出法律规定的种类和范围。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