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颁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警分蓝黄橙红四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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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2:13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台风、非典、火灾……这些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我们很难掌握,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完整的预案体系来将其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记者昨天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印发执行。 突发事件共分四类
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生态破坏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预警分蓝黄橙红四色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区分标准将另行公布)。当事件发生或已经发生,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时,相对应的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等。发布、调整和解除的形式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 突发公共事件4小时内报告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也要依靠一个平台,即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会同市、县(市)人民政府,整合各有关方面的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加强城市应急中心建设,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如实向省政府作出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心理救助要高度重视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最小的措施;对人民群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该对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要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措施,努力消除人们的精神创伤。 迟报漏报可追究刑事责任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人民政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而且要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对不作为、贻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也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岳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