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规定发生5人以上职务犯罪的单位受红色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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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2:15 现代金报 | ||||||||
通讯员 曹根华 记者 程超 金报讯 一家单位只要发生了5件(或5人)以上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院就会向这家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发出标有“红色警戒”的检察建议,并上报市一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记者昨天从温州市检察院获悉,这是当地检察机关今年将全面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据悉,向职务犯罪高发、易发、多发领域发布预防警报,这在全国地市
职务犯罪5件以上公开曝光 温州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周青对记者说,发布预警将立足于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初查后尚未构成犯罪但明显违规的案件。案发单位(或行业系统)发生2件(或2人)职务犯罪案件时,检察机关将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标有“黄色警戒”的检察建议;发生3至4件(或3至4人)职务犯罪案件时,将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标有“橙色警戒”的检察建议,并上报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发生5件(或5人)以上职务犯罪案件时,将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出标有“红色警戒”的检察建议,并上报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适时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 预防工作将有针对性进行 周青表示,实行职务犯罪预警制度后,检察机关将根据一定时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总结分析案件的特点、成因和规律,预测发案趋势,积极向案发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宏观性的检察建议,并根据各时期、各行业的发案情况和程度,分别发布黄、橙、红三级职务犯罪预防警戒,通报职务犯罪动态,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适时向社会公布职务犯罪高发、易发、多发领域的预防警报。“举例来说,去年温州市土地和市政等部门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就相对突出。所以我们也会将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