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有利好小额担保贷款再降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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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3:02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程娇通讯员王中华)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人劳厅联合下发文件,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为他们实现再就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通知规定,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中增加的微利项目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农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修理、种养和交通运输等个体经营
据了解,增加的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各级财政按贷款级次全额贴息。 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的规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但经担保公司同意,可视情况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具体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由银行和借款人双方协商确定。 作者:程娇 王中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