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取汇款 留下买酒钱 西平县投递员“兼职”卖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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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4: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驻马店讯“邮政所投递员骑着三轮摩托车带着白酒,利用送汇款单的机会,强行卖酒,不买就不让取汇款。”昨日,西平县师灵镇村民王福森向本报反映。 王福森告诉记者,大约是年前腊月二十八那天,师灵镇邮政所投递员王亭开着三轮摩托车拉着酒来到他家,说有他面额为500元的汇款单一张,但要领钱,得掏15元钱买两瓶当地产的白酒。王福森说家里有酒,不要这酒行不行?王亭说:这是县邮政局统一规定的,必须
记者采访了投递员王亭,他说县邮政局规定每个投递员销售100件酒,销不出去的话,就干不成这工作了。王亭承认自己强行向王福森卖过两瓶白酒,他也觉得利用工作之便卖酒不妥,说要退还王福森的酒钱。 西平县邮政局副局长孙鹏程说,县邮政局的确向各乡邮政所下达过推销酒的计划,但不允许投递员利用工作之便,强行向客户卖酒,更不允许直接从汇款中扣除卖酒钱。5元钱的特快送汇费也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根据客户自愿的原则收取。如果客户不想再拿着汇款单到邮局取钱,愿意当场拿到汇款,就需要根据汇款额缴纳不等的特快送汇费。他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 温中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