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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道路停车收费上调 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09:40 上海青年报

  道路停车白天首小时15元每多半小时10元夜间每次10元路外停车每小时不超10元

  本报讯(记者汤琦琳 张昱欣)从3月1日开始,上海第一个涵盖停车场建设、规划、管理和使用的政府规章《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新规定对道路停车进行了严格控制,明确规定“道路停车价格高于路外停车价格”。

  届时,黄浦、静安、卢湾、徐汇的部分地区将率先试点,75个路内停车场投入使用,设计泊位2027个。试点区域未设置停放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

  道路停车白天按时夜间按次收费

  依据不妨碍交通、进停车场(库)停车减收费、占路停车加收费的原则,有关部门对试点区域内机动车停车费作了适当调整。其中路内停车场实行最低限价:白天(7:30—19:30)小型车停车首小时内按一小时计费,收费标准为15元;超过一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为10元。

  举例而言,停一小时为15元,一个半小时则为25元。而夜间(19:30—次日7:30)停车按次计费,每次10元。此外,大型车收费标准在小型车基础上加价5元。

  路外停车一小时不超10元

  为了鼓励市民入车库(场)停车,路外停车场实行最高限价。最高收费不超过每小时10元。停车时间若超过一小时后,按小时计费的规定调整为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也相应减半。也就是说,一小时内(包括一小时)为10元,一个半小时为15元。

  办法新点

  无停车标志即禁停

  在实行停车管理试点的20平方公里区域内,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对现有设置的停车标志进行了调整,在试点区域道路上只保留“停车场”标志,拆除“禁止停车”标志。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元高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道路上停放车辆只允许在规定地点停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在道路上施划停放标志;未设置停放标志的道路一律不准停车”的明文规定,因此广大驾驶员要尽快转变原先的路泊习惯,一定要将车停到有“P”(Park的缩写)标志的区域。

  “咪表”可刷一卡通

  据透露,在经过3、4两月的人工计时收费过渡期后,首批咪表计费器预计于4月上旬在试点区域内的75个路内泊车点“上岗”。交通局副局长葛明明告诉记者,目前咪表计费器设备的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究竟是采取投币还是专用IC卡方式付费还在研究。“目前可以肯定的是,投入使用的咪表计费器肯定兼容公交一卡通,以方便驾驶员付费。”葛明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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